您现在的位置: 江苏招生信息网 >> 大学 >> 我的大学 >> 新闻正文  
江苏贫困大学生就学4种途径可获资助

http://www.jszsw.com      2008-8-13      扬子晚报      
2008级大学新生入学在即,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心情是无比轻松和愉快的,但是对于少数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来说,每年几千元的学杂费和生活费却还没有着落。为了帮助贫困生顺利入学,不让学费成为他们上学的绊脚石,国家相继出台了多项帮助学生减免学杂费的措施。江苏考生也可以根据江苏的本地政策,积极寻求各自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办法。通过多种渠道申请来自各方面的助学资金,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

  国家级“奖贷助补减”

  据统计,目前我国高校的国家助学金每年能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中职的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90%,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该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每人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

  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送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资助对象不分民办、公办,统一纳入该资助政策体系的范畴。为了使民办学校的学生也能顺利得到资助,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在省一级进行完善。首先,民办学校进入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前提是学校办学资格要获得国家认可,同时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其次,民办学校学生享受新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将来要和民办学校的收费水平以及民办学校学生的录取分数挂钩。

  江苏省贫困生助学政策

  江苏省政府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从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上为解决贫困生的就学和生活问题提供保障。

  渠道一

  国家级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面为高校在校生数的0.3%。励志奖学金用于高校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平均占高校在校生的3%。

  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6%,应覆盖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1000元、2000元、3000元三档发放。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由企业支付实习报酬。

  渠道二

  校级奖助学金


  高校要按6%、中等职业学校要按5%从收入中足额提取助学奖学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将采取措施,积极引导鼓励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奖励基金来源,提高资助奖励面和学生受益面。

  省政府实施意见强调,必须坚决制止乱收费,绝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以南京师范大学为例,该校统筹国家社会的各方面力量,广泛吸引海内外支持教育的仁人志士捐资设奖,不断拓展和增加各类奖助学金的广度和力度,同时对贫困生实行一定的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南京师范大学设有“校长奖学金”、“徐悲鸿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吴贻芳基金会厚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苏宁奖助学金”、“建设银行爱心基金助学金”等30余种奖助学金。学校每年颁发奖学金达150多万元,在校学生获奖比例为50%。此外,在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滚动式专业奖学金,在非师范专业学生中实行滚动式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发放金额600多万元,获奖面高达70%。同时,学校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二、困难生资助办法。积极构建解困助学保障体系,实施校园“阳光工程”,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或临时困难补助、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广辟勤工助学基地,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目前已经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1000多个,年投入勤工助学基金近百万元,年安排上岗学生近2500人次。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江苏招生信息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江苏招生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江苏招生信息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江苏招生信息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南京:“王老吉·学子情”助学
江苏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扬州大学2008年全日制本科招生
河海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
东南大学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
江南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生招生
苏州大学2008年省外招生章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面推进特色
香港大学07年录取名单公布 江苏
2007年江苏经贸新增两个艺术类
清华大学07年在江苏招生181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