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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校学生"专业奖励"制:操作细则公布

http://www.jszsw.com      2006-9-26      新闻晨报      

  今年9月1日起,本市对进入中职校就读的学生开始实施“专业奖励”。昨天,市教委公布了具体操作细则,明确了“专业奖励”奖励标准为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标准。

  根据操作细则,实施“专业奖励”的专业是经“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百校重点建设工程”评估验收合格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所设置的,当年被市教委列为本市“中职校专业奖励”范围的专业。据介绍,凡报考这些专业的本市户籍学生,将享受“专业奖励”。奖励标准为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标准。即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人每学年奖励4000元;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每人每学年奖励2600元。据悉,新学期享受“专业奖励”的人数约为8000人,占招生数的13%左右。

  与此同时,符合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从其它相关专业转入“专业奖励”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尚有“专业奖励”名额的前提下,也可从转入学期起享受“专业奖励”政策。不过操作细则也规定,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三至四年,含学年学分制),符合本市学籍管理规定转出本校或本专业和经批准休学期间等情况的“专业奖励”学生,将不再享受该政策。

  另外,记者了解到,从今年9月1日起,为保证中职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本市还在全日制中职校中实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对既符合“专业奖励”,又符合“帮困助学”甲等助学金条件的同一名学生,操作细则明确了学校可按就高的原则给予其“专业奖励”或“帮困助学”,但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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